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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小吃店涉漏開發票,客人結帳後,見店員未主動給發票,開口問:「沒有發票嗎?」店員才補開發票。店家承諾若店員漏開發票,前2次會口頭警告,第3次起扣薪500元,最高扣2000元,甚至扣假處分。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說,財政部可依法處罰鍰3000元至3萬元,最重可處該商店停止營業。
財政部說,依規定月營業額20萬元以下商店免開發票,只須繳1%營業稅,要開發票的店家營業稅率為5%,國稅局若接到檢舉會前往稽查,另會發輔導函促請店家主動開發票,若多次稽查、輔導後均未改善,不排除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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