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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車給無駕照者

男子將機車借給16歲的少年,不料少年騎車撞傷男子,該男子被撞時正穿越馬路,事後因敗血性合併呼吸性休克,隔月過世。

死亡的家庭向機車車主、少年及其父母,求償合計323萬餘元。少年一方認為當時男站在路中,也有過失,而且強制險已賠償200萬元,對方請求金額過高。

法官認定,少年父母早已離婚,父親擁有監護權,故其父應負起賠償責任;機車車主在借車時,知道對方沒有駕照,與男死亡有因果關係、也須賠償。不過,法官認為,男違規穿越馬路,應自負15%責任,扣除強制險賠償後,判賠8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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