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客邦貼圖   

 

逼夫簽「專愛妳」承諾書 本票

男指出,只要他有異性網友,或手機內有女友人的電話,妻子就懷疑他搞婚外情,也不聽他解釋;有次帶妻子散步,其妻突然打他頭、抓他臉還撕破內衣,幾天後,對他咆哮要求每月給四萬元,不給就要殺死他,將屍體切成八塊,妻子的瘋狂行為,已讓他無法忍受。

一審法官判准離婚,但女不服上訴,她說丈夫婚前花言巧語,婚後她發現丈夫電子信中,和女子有曖昧通信內容,才讓她罹患憂鬱症;為挽回丈夫的心,才要求丈夫簽下愛的承諾書,「我絕對不上網徵友,專心愛妳一人,若有違反,願任憑妳處置」,並簽本票200萬當「愛的保障」。

不過,男反駁,5年來簽下200萬元本票,是被逼的,絕非對妻的「愛的承諾」。二審認為夫妻情感已無法修復,判准離婚。

arrow
arrow

    推薦新北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