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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公然侮辱訴訟--推薦律師強大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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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然侮辱,吞不下這口氣

1怎麼才構成公然侮辱或誹謗罪?

在「公開」的場合,也就是多數人可能聽見或看見的情況下(例如:網路論壇、Line群組、辦公室),用不雅的言語或是不實的事實,貶損你的名譽。

 

 

2公然侮辱的告訴流程?

公然侮辱是「告訴乃論」的犯罪,告訴流程如下:

(1)要有被害人出面提起告訴。

(2)檢察官收到告訴狀後,開始受理調查。

(3)被告會收到地檢署的傳票,他()有到庭說明的義務。

(4)檢察官決定要不要起訴。

 

3被侮辱多久要提告?

公然侮辱提告的期限是6個月,超過了期限便無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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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侮辱提告--推薦律師強大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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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麼才構成公然侮辱或誹謗罪?

 

在「公開」的場合,也就是多數人可能聽見或看見的情況下(例如:網路論壇、Line群組、辦公室),用不雅的言語或是不實的事實,貶損你的名譽。

 

  

 

2公然侮辱的告訴流程?

 

公然侮辱是「告訴乃論」的犯罪,告訴流程如下:

 

(1)要有被害人出面提起告訴。

 

(2)檢察官收到告訴狀後,開始受理調查。

 

(3)被告會收到地檢署的傳票,他()有到庭說明的義務。

 

(4)檢察官決定要不要起訴。

 

 

 

3被侮辱多久要提告?

 

公然侮辱提告的期限是6個月,超過了期限便無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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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妨害名譽--推薦律師強大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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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破壞名譽訴訟-推薦律師強大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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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台北新北律師-侮辱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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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公然侮辱-推薦律師強大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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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人公然侮辱--推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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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受到公然侮辱--訴訟懶人包


3受到侮辱多久要提告?

公然侮辱提告的期限是6個月,超過了期限便無法受理。



4.提告後對方會有怎樣的影響?

提起刑事告訴後,大約1至2個月的時間,對方就會收到開庭通知,對方就有義務到地檢署去向檢察官說明,如果罪證明確,經過檢察官起訴後,對方可能因此被判刑。

** 在你提告的期間,你也可以選擇撤回告訴。


5.告人不成會變成誣告罪嗎?


不用擔心!除非是憑空捏造,或虛構一件根本不存在的事實,故意要讓對方被檢察官追訴,這樣才會構成誣告。如果對方確實有侮辱你的行為,只是因為證據不足,或是檢察官認為不需要起訴,你也不會構成誣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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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求償訴訟-推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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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人格提告--推薦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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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然侮辱提告開庭後可能的結果

雖然你不知道對方的姓名,只知道ID帳號,只要提告後,檢察官就必須查出ID帳號的所屬人姓名、地址,檢察官多會要雙方和解,如果你的搜證確實完整,對方無法狡辯,則多會依談妥的金額賠償和解,因為公然侮辱屬刑事判刑,會留下前科記錄,如果已經達成和解,撤回告訴後,對方就不會有前科的問題,至於和解金額的多少,就要看你受到多大的傷害,以及談判技巧而定。 

 

7.什麼是律師函?

 

律師函是一種非常正式的法律文件,因為這份書狀是由律師撰寫,上面蓋有律師的章,律師函通常作為最後通牒,要求對方嚴正看待你的要求,如果對方還是不遵守,將來就很可能提起訴訟,具有很強的警告作用。

**
律師函和存證信函的區別?

律師函跟存證信函的功用都在於,正式的表達你的立場以及保存證據。但律師函一定是由律師撰寫,存證信函是所有的民眾都可以自己寫。

 
8.
什麼是告訴狀?

訴訟有一套嚴謹程序要遵守,這就是俗稱的「遊戲規則」,玩遊戲必須依照規則才有可能贏得勝利,刑事告訴狀有法院既定的規則寫法,將刑事告訴狀,用掛號寄到您所在縣市的地檢署,這樣就完成了提告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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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告

女在夜店狂歡酒醉後,被前男友A帶回住處休息,A見她的手機有B男寄來的曖昧簡訊,直覺女友劈腿,就偷拍女友裸身熟睡照片,傳給情敵示威。女事後很氣憤,報案謊稱遭前男友A性侵,地院審理後,依誣告罪判女有期徒刑2月,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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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網站

經營職棒簽賭網站,並找現任員警做為「下線」,不到3個月收了3億8千多萬元的賭金。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男有多次賭博前科,判他有期徒刑10月,至於現任員警,經營賭博網站而敗壞社會風氣,有損警方廉潔形象,也判處他有期徒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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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聚賭

某些軍人在船上公然聚賭,重創國軍形象,高雄高分院審結宣判,認為構成普通賭博罪,判處罰金一萬元。

海軍在演習結束後,一同搭乘臺華輪返台休假。眾人在聊天中,並提議一起玩牌,乃指示至櫃檯購買撲克牌,在圓形桌上約定以「十點半」聚賭,二審合議庭法官指出,聚賭不構成長官聚眾賭博罪,改依普通賭博罪論處,但僅檢方可以上訴。

士官等人因坦承犯行,高雄地檢署去年底偵結,予以緩起訴處分,各支付國庫一萬元。軍方表示,未來若維持原判決定讞,將不影響其軍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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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別人名譽

不滿院長私下指他盜賣藥品並拔除其主任職務,憤而提告求償,

其中民事部分,地院日前認定院長未查明男是否盜賣,就信口開河破壞男名譽,判賠15萬元,

但刑事部分,北檢認為院長只是在電話中告知他人,並未公然散佈,不構成誹謗,今將他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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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壞測速機

男子因開車超速遭測速照相舉發,懷恨在心,日後他對新北市北宜路的測速照相桿丟石頭,又猛搖機器,並用泥巴抹在相機鏡頭上,全程及他的車牌都遭錄影機錄下,男子到案後坦承犯行,遭台北地院依毀損公物罪判刑2月,緩刑2年。

判決指出,男子犯行明確,嚴重漠視國家公權力,但已向警方坦承損壞測速照相機,並同意賠償相關損失,也去繳了超速罰單,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2萬元,緩刑2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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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胸3秒

男子與女子握手致謝,趁機摸胸約1至3秒,被控性騷擾。男則辯稱近視2千多度,看不到女胸部在哪,不小心碰到。

一審不採信男說詞,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男上訴仍強辯只要超過50公分,包括人臉都看不清楚,但檢察官痛批男進出法庭、簽名都沒問題,怎可能看不清對方胸部?男才坦承犯案當庭致歉並賠償女10萬元。台中高分院今駁回男上訴,但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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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酒醉女

男子去年參加友人聚會喝醉酒,聚會後友人開車送喝醉的眾人回家,因女子酒醉說不清住處,同行友人將男子及另名酒醉女子送進汽車旅館,男子中午醒來竟性侵該女。因男子事後已認罪並賠償和解,新北地院日前依乘機性交罪判李男2年徒刑,緩刑5年須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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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酒測

桃園縣警局莊姓警察處理吳姓警察同事,酒駕自摔事件做假。

莊男原應對吳男酒測,卻持酒測器對空氣酒測,製作酒測值為0的酒測單,並冒簽自己弟弟名字貼在公文上,向勤務中心回報車禍傷者未喝酒、消防隊現場包紮等不實內容結案,最高法院今依圖利罪判莊男2年徒刑、褫奪公權1年、緩刑5年,須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定讞。

法官查出,莊男有包庇吳男免受警局處分與免繳45000元罰鍰意圖,但考量他基於同事情誼而作假,且未收任何好處,加上吳男自摔並沒害人,於是以《刑法》59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輕判。

吳男得知東窗事發,在莊男補開單前,影印酒測單改簽自己姓名企圖變造掩飾,但隨即向督察單位自首,被依公務員變造公文書罪判刑1年2月、緩刑3年,也須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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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公文書

男毆妻被控傷害並分居,他不滿女避不見面,事後為求見妻一面,竟參考案傳票格式,偽造妻子被控詐欺的刑事傳票,「傳喚」女出庭應訊,企圖於女到庭前在地檢署門口「堵」人。

所幸女接到傳票察覺有異,打電話向檢方求證才識破男騙局。檢方自動分案查出男所為將他起訴,高雄地院認定,男為求見分居中的妻子而偽造刑事傳票,犯罪動機及目的雖非特別惡劣,卻損及司法文書公信力,但考量他犯後已知悔悟,輕判1年2月並宣告緩刑2年,另須寫悔過書及支付國庫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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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侵未成年

判決指出,男老師假借請女學生幫忙計算體育成績,趁機開車將女學生帶回住處。

女學生不疑有他,男老師卻在房間內從後熊抱女學生,接著不顧對方抵抗,推倒對方強脫衣物,性侵得逞,事後要求女學生不可張揚,否則他就無法當老師,女學生事後仍提告。

一審時,黃男堅稱遭女學生誣陷,花蓮地院不採信,判男4年2月徒刑;花蓮高分院審理時,也認定男身為教師,竟對被害人強制性交,為社會道德及法理不容;最高法院近日駁回黃男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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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

男子與朋友交惡後,在朋友臉書留言罵「幹」,還在對方享用火鍋的照片下留言「吃蠟燭啦」、「吃元寶啦」,被控公然侮辱。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依民間習俗,「吃蠟燭」、「吃元寶」都是「鬼」才會做的事,有輕侮鄙視之意,顯然指涉對方與鬼無異;而按社會通念,「鬼」具有「惡劣」、「糟糕」、「討人厭」或「讓人避之唯恐不及」等含意,被比喻是鬼且留言中還有「幹」字穢語,均足使人在精神與心理上感覺難堪,貶抑其在社會上評價及名譽、人格,當然是侮辱人的言論,構成公然侮辱罪。

依公然侮辱罪判鄭男拘役15天,得以1萬5000元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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