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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還債再繼承
婦人在父母生病時不見人影,過世也沒有參加喪禮,在父母相繼死亡後,婦立即對兄弟姊妹提告,提出「分割遺產」之訴,要求變賣不動產分遺產。兄弟姊妹表示,當時老父以房產向銀行借貸300多萬元,讓家裡維持生活,由他們逐月還款。他們對分割遺產沒有意見,但請求應先清償貸款與老人家看護、喪葬費用。
法官認為,繼承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遺產,婦以繼承人身分提出要求,應予准許,但變賣所得應先償還遺產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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