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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僱童工

一處道路工程擋土牆倒塌,造成少年1死1傷,2名打工少年都未滿16歲,依勞動基準法規定,15歲以上、未滿16歲屬童工,不得從事繁重及危險性工作,承包商明顯違法。

縣府勞工處認定工地是危險場所,承包商僱用童工,依法裁罰30萬元,移送法辦。承包商是否有業務過失致死等相關刑責,將由地檢署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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