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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追訴期

曾正仁以人頭向第一銀行超貸3.6億元,雖被台中地檢署依背信罪起訴,但因他潛逃出境,遭通緝至今仍未歸案,已超過追訴時效,台中法院在2013年7月認定曾正仁免訴。

翁有銘,當年棄保潛逃國外,遭法院通緝,也是超過追訴的12年6個月,台北法院判其免訴不必負擔刑責。

百億元違約交割案的新巨群集團負責人吳祚欽,以及親信陳德福、劉水金3人犯案後潛逃出境,被法院通緝12年6個月,超過追訴權時效,被台北法院判決免訴。

林富美被控在1992到1995年間挪用旗下東華開發8億多元,涉及背信案被起訴,因超過追訴時效,被台北法院判決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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