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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監護權律師【580就是要贏】書面申請保護令

民事保護令有哪些種類?各要如何聲請?

1.民事保護令分為緊急保護令、暫時保護令、通常保護令三種,
三種保護令之聲請人、法院審理程序約略有所不同。
2.緊急保護令之聲請人為警察機關、主管機關、檢察官,被害人
不得直接提出聲請,上開機關向法院提出聲請後,經聲請機關
到庭陳述,或電話陳述家庭暴力事實,足認被害人有受家庭暴
力之急迫危險者,法院應於4小時內以書面核發緊急保護令,並
以電信傳真或科技設備傳送緊急保護令予警察機關,且自核發
起生效。.
3.暫時保護令及通常保護令則除上開機關得獨立為被害人提出聲
請外,被害人亦得自行向法院具狀聲請,應以書面為之,在聲
請書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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