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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律師事務所【580就是要贏】玩具槍認定

 

具殺傷力之玩具槍或符合「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以玩具槍的殺傷力可用真槍砲彈藥等法規來判重刑責

槍口初速、動能方面大家比較沒有爭議,也最容易拿來判定是否違法,

台灣的規定為威力小於20焦耳 / 平方公分

(於6mmBB彈動能5.7焦耳)都是合法的。

一般玩家會採用2焦耳內的氣槍進行遊戲。

對台灣規範,原廠槍口初速普遍坐落於120 m/s ~ 130 m/s,

九十四年一月四日立法院通過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案,

有關二十條之一新增「模擬槍之管制規定說明如下:

「模擬槍」不包含所有空氣動力式之各式玩具槍枝,

包括漆彈槍、 BB 槍等,均不在管制之列, 換言之 ,

空氣動力式之 各式玩具槍枝,只要不具殺傷力者,

即使外型、材質與真槍類似,民眾仍可合法買賣持有,

並無違法之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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