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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衣服純聊天不算通姦

名人常常被拍到帶陌生女子到汽車旅館上廁所或是小憩,這可能是因為應酬多了,開車在路上一時內急找不到廁所,或是突然乏了需要休息充電一下(如果你相信這些說法的話......)。


看到新聞後,元配夫人當然恨得牙癢癢,要怒告小三通姦罪。這樣的劇情是不是很熟悉呢?

但今天要告訴大家,「通姦」在法律上的定義:是要配偶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喔!所以如果只是看到兩人脫衣服躺在床上、到個人湯屋泡溫泉、在簡訊裡互稱老公老婆,沒有當場抓姦,或是事後找到保險套,都還沒有辦法證明兩人有發生那檔事,因此即使告通姦罪也不會成立的。甚至衝進去拍照還會構成侵入住居或是強制罪!偷雞不著還蝕把米呢!

抓猴要有耐心跟技巧,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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