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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吃!

3個年輕人去吃鼎王麻辣鍋,吃完2人先走,1人藏著帳單閃人,第一次得逞2千多元;沒想到,不到2個月這群人又上門,這次吃了5千多元,想故技重施,結果被當場逮個正著。

對於這種白吃的年輕人,還能說什麼...得手了一次居然還敢再回去,當別人都傻瓜阿?

結果,當然是被依詐欺罪起訴。

詐欺罪的意思是,「用詐術騙別人,讓別人因此交出財物」,但在現實上要證明不容易,很多人因為對方欠錢不還,就告對方詐欺。

可是,除非可以證明,對方一開始借錢就沒有想要還的意思,否則檢察官大多會當成一般債務糾紛,要雙方去打民事官司,下不起訴的處分。

詐欺罪的證明不是想像中容易,但對於這群白吃的年輕人...還算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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