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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枚銅板讓她坐牢8個月

竊盜罪判刑7個月,去年3月間執行完畢,剛出獄不久,竟又潛入住宅行竊,雖然只偷了1枚10元銅板,價值極低,但法官認其年紀輕輕,卻屢屢行竊不堪憫恕,判她有期刑8個月。

她在法庭上辯稱,竊取的財物價值很低,如果依加重竊盜科刑顯然過苛,請求減刑,不過法官認為減刑必須符合特殊原因和環境等條件,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她有多次竊盜前科,並非偶然犯罪,其正值青年非無工作能力,屢次逾越安全設備行竊,危害被害人居住安全和社會治安,且犯後還逃亡終遭緝捕歸案,不值憫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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