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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19新聞:基隆市正研擬設置紅燈區
這個故事要從很久以前說起。
住在基隆的人都知道,龍安街的「鐵支路」是出了名的紅燈區,晚上經過這你可能會厭惡、害羞或異常興奮,就看你用什麼心態面對這些性工作者。

以前的法律規定,只有娼要被罰,嫖客不處罰。法律雖然這樣規定,但是警察只是有一搭沒一搭的取締,如果上頭要績效,在去抓幾個交差,畢竟這個地方早已行之有年。

民國98年,大法官認為只罰娼不罰嫖的規定不公平,命令立法院修改規定,在民國100年,依照新的規定,以後不論處娼或嫖抓到一律處罰3萬元。而且以前只處罰作「全套」的娼,現在不論作「半套」還是「全套」的娼跟嫖都要被處罰。

現在雖然規定直轄縣、市政府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設置紅燈區,但這個問題是個燙手山芋,沒有人願意碰,倒是只有基隆市一直極力爭取要設置紅燈區。

其實不論基隆,很多地方都有自己的紅燈區,只是沒有人願意正視這個問題,偶爾取締一下,但大部分時間都放任這些違法的事情繼續發生。

即使被抓到要罰3萬元、有婚之夫/婦去尋芳被抓到要判「通姦罪」、會被判離婚,但「性」這個議題還是很少被提起。

究竟設置紅燈區好或不好?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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