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窺要判刑嗎?
你知道嗎,如果跑到更衣室、廁所偷看別人換衣服、洗澡,「刑法」是不處罰的!
因為刑法規定,要用使用「工具」去「看」、「聽」、「錄」才是犯罪。
而「工具」必須是能夠「強化」人的感官功能才算 (例如:望遠鏡、攝影機、錄音筆等) 。所以,只是單純用眼睛看,因為沒有使用工具,所以不用刑法處罰。
什麼!偷窺還不判刑?先別激動!
雖然刑法不處罰,但是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最高可以處6,000元的罰緩。被害人也可以透過民法第195條求償。
非禮勿視、非禮勿聽!你覺得這樣的規定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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