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1家6口澎湖罹難 保險金依法律順位繼承
澎湖復興空難中,陳家一家6口全數罹難,針對後續若有理賠金及其他財產問題,則依照《民法》繼承順位依序為: 1、直系血親卑親屬。2、父母。3、兄弟姊妹。4、祖父母。針對理賠金可能衍生的繼承問題,不只這次空難,其他意外發生時,也會遇到類似情況,如果保險金受益人也全數罹難,沒有其他家屬可領,就是變成財產依法律順位繼承。
文http://ppt.cc/NDdz
【律師聯合_正派經營】580法律網
推薦新北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