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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到凶宅提告

女子花了400萬元,向男買下一間公寓,事後才知曾有人在屋內燒炭自殺,且男前屋主的親戚,曾於台灣凶宅網中將該房列為凶宅;女認為對方刻意隱瞞,要求解除契約、賠償。

公寓前屋主出庭證稱,他的妻子在屋內燒炭自殺死亡,由於他沒錢繳貸款,因而欲出售,當時附近市價約400萬元,但考量房屋有人自殺,減成200萬元賣給男,男絕對知道此事。新北地院認定,男隱瞞此事,判他賠償40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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