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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胸3秒
男子與女子握手致謝,趁機摸胸約1至3秒,被控性騷擾。男則辯稱近視2千多度,看不到女胸部在哪,不小心碰到。 一審不採信男說詞,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男上訴仍強辯只要超過50公分,包括人臉都看不清楚,但檢察官痛批男進出法庭、簽名都沒問題,怎可能看不清對方胸部?男才坦承犯案當庭致歉並賠償女10萬元。台中高分院今駁回男上訴,但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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