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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霸凌

國中男學生,三年前就讀國小六年級時,遭男同學在操場狂毆頭、胸成腦震盪,陳生家長指稱兒子從小學一年級開始被呂生霸凌,六年來惡行還包括掌擊背部、騙喝自來水,因此怒告該男同學與其父母連帶求償一百萬元。新竹地院日前判決霸凌的男學生與父母須賠償該生十萬餘元。


該生另控霸凌的男學生傷害,新竹地院去年裁定霸凌的男學生應由父母嚴加訓誡,並在假日參加生活輔導。受霸凌的男學生父親說:「我們求償一百萬元,但法官只判准十萬元精神慰撫金及醫藥費一千多元,我很不滿意,但不想再耗下去,只能接受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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