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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告
女在夜店狂歡酒醉後,被前男友A帶回住處休息,A見她的手機有B男寄來的曖昧簡訊,直覺女友劈腿,就偷拍女友裸身熟睡照片,傳給情敵示威。女事後很氣憤,報案謊稱遭前男友A性侵,地院審理後,依誣告罪判女有期徒刑2月,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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