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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侵未成年

判決指出,男老師假借請女學生幫忙計算體育成績,趁機開車將女學生帶回住處。

女學生不疑有他,男老師卻在房間內從後熊抱女學生,接著不顧對方抵抗,推倒對方強脫衣物,性侵得逞,事後要求女學生不可張揚,否則他就無法當老師,女學生事後仍提告。

一審時,黃男堅稱遭女學生誣陷,花蓮地院不採信,判男4年2月徒刑;花蓮高分院審理時,也認定男身為教師,竟對被害人強制性交,為社會道德及法理不容;最高法院近日駁回黃男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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