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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債不敢繼承

男欠5友人近500萬元,多年未還;期間男的父親過世,他可繼承不少不動產,竟勾結母親及弟弟,以虛偽贈與及虛偽設定抵押權方式逃債。

男名下無財產,5友人經由法院裁定取得執行名義。男父過世,5友人得知男父留有土地及房屋,遂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房產。男收到法院通知某房產查封公文,竟與母親及弟弟計謀逃避其他財產,因為男父還有其他5友人未知的土地資產,在男的母親辦理繼承時,以贈與方式直接放棄上述房產。

事後還是被5友人發現,債權人向法院提起撤銷贈與及分割應繼分登記等訴訟,男的母親及弟弟又向地政事務所虛偽設定最高抵押權給母親,計劃即使上述官司敗了,債權人也分不到錢。

台中地院依損害債權及偽造文書判黃及黃母、弟弟2至4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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