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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成道路判廢道

既成道路遭判決廢道!草屯鎮通行50年的建興巷,因周邊都市計畫道路完成開闢,南投縣府主張屬既成道路不應廢道,但最高行政法院以建興巷已有替代道路,且「規劃道路系統即有廢止非計畫道路之意」,判決縣府敗訴,應另行公告建興巷廢道。

 

建興巷廢道行政訴訟是由七名地主提出,巷道土地超過四百平方公尺,以目前每坪20萬元推算,土地總價逾兩千萬元。地主主張個人權益希望廢道,由於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縣府只能依法照辦,附近居民仍有議異,只能另循法律途徑尋求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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