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業服務
我幫您法律服務網,由全國專業律師組成,當地律師、便捷服務, 24小時律師陪訊(02)2737-3529

目前分類:存檔民事 (188)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痞客邦貼圖   

 

濫用肖像權

某廣告商擅自剪接某女模肖像,供報紙及各大門市海報使用,女模不滿廠商擅自擷取她的肖像用於平面廣告,提告求償違約金一百八十萬元。

台北地院認定公司違約侵害女肖像權,判須賠女三十六萬元,全案可上訴。
文章標籤

推薦新北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痞客邦貼圖   

 

開藥疏失提告醫師

醫師診斷19歲女罹患腎炎而施打第三代抗生素治療,又因低血鈣再注射葡萄糖酸鈣,卻未注意二者不得混用,致女隨即癲癇發作、休克,轉診後因缺氧性腦病變而四肢癱瘓,終身需坐輪椅。

家屬提告後醫師刑事不起訴,但高雄高分院民事庭認定他有醫療疏失,高雄高分院審理認為,依據醫療常規,施打第三代抗生素後,48小時內不得接續施打葡萄糖酸鈣,醫審會鑑定報告卻未對此點鑑定說明,判決醫師有醫療疏失,應與醫院連帶賠償醫藥費、看護費、喪失勞動能力損失與精神慰撫金合計1551萬元。仍可上訴。

文章標籤

推薦新北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痞客邦貼圖   

 

商標爭訟

統一企業與統一漢芳堂商標爭訟,智慧財產法院一審法官林靜雯日前判決,統一漢芳堂不得使用相同或近似於「統一」的文字,作為公司的名稱,並應向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辦理公司名稱變更登記。

統一是老牌公司,在台灣已逾47年有關,但更重要的是,統一企業前後共申請註冊多達19個商標,所涵蓋的服務包含了「三六五行」,後來者雖想以公司名稱「統一」有近似,但是行業與服務不同做為理由,恐怕是沒有辦法。
文章標籤

推薦新北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還有,最好透過匯款方式把錢給對方避免對方說事後又說沒有收到錢。

這樣懂了嗎?所以下次有人跟你借錢的時候,記得替自己留個退路喔!
文章標籤

推薦新北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痞客邦貼圖   

 

音樂著作財產權

一女子為某音樂著作專屬代理人,某創作者的妻、子向基隆地檢署控告女,偽造某創作者的財產權讓渡合約,向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詐領版稅,幸好協會認為登記曲目有所爭議,未分發權利金給女。

檢方認為讓渡合約書只有印文,並沒有某創作者簽名,且與演藝事業專屬合約書等文件上的印文式樣不符,又女主張某創作者的讓渡歌曲,在某創作者記事本中查無相關紀錄,女也無法提出交付金錢等證明,依偽造私文書罪、詐欺取財未遂等罪嫌起訴

文章標籤

推薦新北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痞客邦貼圖   

 

 

中古車調降里程數削暴利 雙B也淪陷

中古車商,涉嫌出售里程表調降20萬公里的車輛,被台中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但「調表集團」根本不怕,靠著1台約書本大小的隨身電腦,每次只花短短20分鐘,就能將汽車的里程數改成客戶要求的數字,連保養記錄都可調整,再開高價狠削消費者,不論國產車、高檔進口車通通可以改。

資深中古車商說,「調表」已是業界不能說的秘密,調表集團技術高超,甚至連原廠都無法辨識,一般消費者更不可能分辨真假,有些車明明年份很久,但里程數卻很少,車商通常會說:「前車主是女生,只開車上下班,常常不在國內。」但這些都是車商騙消費者上鉤的話術。

http://ppt.cc/Llfc

文章標籤

推薦新北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痞客邦貼圖   

 

兩岸商標爭議

兩岸間商標搶註冊、商標侵權糾紛時有所聞,早年知名案例是「永和豆漿」和「永和大王」誰是正宗永和豆漿之爭,近年的「正豪大雞排」、「豪大雞排」、「豪大大雞排」更讓消費者一頭霧水。

兩岸簽署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後已有平台協助處理兩岸商標爭議問題,有商標爭議的公司都表示,考慮循此管道進行權益救濟。
文章標籤

推薦新北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痞客邦貼圖   

 

員工跟雇主的「連帶責任」
你知道嗎,員工因為執行職務出包,侵害了別人的權利 (例如:外出送貨撞到人、地板拖太濕害客人跌倒、飯裡面有鋼刷),受害人可以對員工、雇主請求「連帶賠償」。

連帶賠償的意思是,受害人就損害額,可以選擇對誰求償、請求一部分或「全部」的金額 (至於雇主跟員工要怎麼分擔,受害人不用考慮)。

通常情況,員工賠不出這麼多錢,所以受害人會對雇主求償全部金額,等到雇主賠完之後,員工的災難就來了...

連帶債務人依一般情況,要平均分擔賠償。但在雇主跟員工的時候,分擔額卻不是平均,而是雇主0%,員工100%。

換句話說,雇主賠償完受害人之後,轉過頭來跟出包的員工求償賠出去的「全部」金額。如果你是員工豈不就...

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文章標籤

推薦新北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文章標籤

推薦新北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痞客邦貼圖   

 

手機APP也有七天鑑賞期?
三分鐘搞懂七天鑑賞期,教你怎麼保護自己的權利!
消保法規定在這以下兩種情況買東西,消費者才有七天鑑賞期:


(1)買東西前沒有看到產品:
例如透過電視購物頻道、網拍、雜誌型錄、廣播等買東西。
因為購買前沒有看到產品,產品來了可能不合身或不好用,所以保障消費者有七天鑑賞期。

(2)在路上或家裡被推銷:
例如在路上被強迫推銷買全套百科全書或是昂貴化妝品。
怕消費者一時昏頭買了東西。

所以,用手機下載付費APP,因為下載前沒有看到產品,所以也是有七天鑑賞期喔!雖然聽起來很不合理,哪有人玩了七天的遊戲,又說不想玩了要退貨。不過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

你覺得合理嗎?

文章標籤

推薦新北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痞客邦貼圖   

 

跳槽前請注意 

工作不該只是工作,因為它占了您70%的人生

 如果它沒有帶給您快樂、價值, 您願不願意勇敢冒險一次?或許粉身碎骨,也許柳暗花明, 但這奮力一跳,是您鼓起勇氣向後悔發出的,吶喊。580法律服務網  向那些勇敢實踐夢想者致敬!

跳槽前注意以下3件事情,可以讓您省下很多麻煩:

1.注意有沒有「最低服務年限」
有些公司會要求員工最少要待滿幾年才能離職,違反的話要付違約金。雖然這些規定不一定合法,但是要上法院才能撤銷,傷神費時又費力。

2.注意有沒有「競業禁止」
有些公司會規定離職後一段時間(通常2年),禁止您從事相同的業務。如果您之前的公司有技術上的know-how,而且您也接觸過這些技術,那您要特別小心!

3.別把公司的營業秘密帶走
營業秘密的範圍很廣,比方說技術文件、訂單、上下游廠商名單、客戶名單等等,只要是公司沒有公開的資料,就別帶走,否則您會被告得滿頭包。

簡單來說,把「契約」跟公司的「工作規則」看清楚再跳槽,不然麻煩常常兜著走!

祝福您找到喜歡的工作,在工作上得到滿足感與成就感!

文章標籤

推薦新北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痞客邦貼圖   

 

說好的左青龍、右白虎、老牛在腰間、龍頭在胸口呢?
看到這則新聞真是令人笑到噴飯,把老虎刺成病貓真是一絕。但如果遇到這麼兩光的刺青師傅該如何是好呢?法律上有個好用的權利叫:「債務不履行」。

不管是你去餐廳吃飯吃到蟑螂、醫生開刀開錯腳、裝潢師傅凸搥,或是遇到兩光的刺青師,你就可以大聲的說:「依照民法第227條,你已經構成債務不履行!」然後就可以要求賠償囉!

小知識大幫助,法律是不是很實用呢?

文章標籤

推薦新北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痞客邦貼圖   

 

被假扣押了,這是「假」的嗎?
很遺憾,這一切都不是幻覺。「假」扣押的「假」字,來自日文,是「暫時」的意思。
債權人為了預防債務人脫產,會在起訴之前先把債務人的財產扣起來,等到官司贏了就有財產可以強制執行。

因為假扣押聲請「不會」通知債務人,所以債務人要等到存款被凍結、房子被查封、或公司收到扣薪水的通知,才會發現大事不妙。

如果被假扣押了,先別慌,法院裁定上會告訴你是哪個債權人發動的,扣押多少金額。如果你提供多少金額擔保,就可以撤銷假扣押。

假扣押就像五雷轟頂一樣,突然間讓人措手不及,建議盡快找個律師協助。

文章標籤

推薦新北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痞客邦貼圖   

 

 

無人投標流標

廣三SOGO百貨大樓,台中地院公告,此次法拍債權人為兆豐資產管理公司,兆豐因廣三建設公司無力返還借款,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下午開標,無人投標承受,拍賣官宣布流標,行政庭長表示,下次拍賣,依規定須減價,減價金額不得超過20%

文章標籤

推薦新北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痞客邦貼圖   

 

勞工的保護傘
你知道嗎,勞工在職業災害、產假,或是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的調解期間,雇主即使有正當理由,有不能在這個時候解雇勞工喔!

這段期間堪稱勞工的保護傘,希望對你有幫助喔!

文章標籤

推薦新北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痞客邦貼圖   

 

 

判賠後查扣資產

英國高等法院一審宣判,酒駕撞死送報生潛逃的英商林克穎須賠償受害家屬新台幣九百零八萬元,外交部昨天表示,這項判決讓司法正義獲得伸張;法務部指出,下一步擬協助家屬清查他在英國等地財產,發動查扣、強制執行。

文章標籤

推薦新北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痞客邦貼圖   

 

日本「早死的十大職業排行榜」:

1.  大型廣告公司的業務員
2.  電子網路公司的下游廠商
3.  連鎖餐飲店的店長
4.  年輕官員
5.  醫院病房的護士
6.  計程車司機
7.  廉價航空公司的空服員
8.  自衛官(軍官)
9.  公立學校的老師
10.卡車司機


文章標籤

推薦新北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痞客邦貼圖   

 

自願離職?
你知道嗎,「自願離職」沒有「資遣費」,也不能申請「失業補助金」!如果老闆要你自願離職,可千萬別答應阿...

如果老闆不開「非志願離職證明」,你可以向當地勞工局申請,主管機關查證後,還是會核發證明給你,這樣才能申請「失業補助金」喔!

文章標籤

推薦新北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痞客邦貼圖   

 

 

未繳款強制扣薪

民眾因未能如期繳納稅捐,依法移送執行後,執行署會先通知當事人,至執行署或稅務局開單繳納;欠繳金額未滿2萬元且傳繳通知上有條碼者,可在通知書所載期限內,至四大超商繳納。

若經執行署發函催繳仍未繳納,執行署會發執行命令扣款或扣薪,直到繳清稅捐為止。納稅人收到稅單時,務必在期限內繳納,以避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或移送強制執行,負擔執行費等無謂損失。

文章標籤

推薦新北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痞客邦貼圖   

 

賣水貨違法嗎?

小明受夠了上班領22K,於是下班兼作網拍,賣韓國買的CD、海報、衣服、糖果餅乾,這樣會違法嗎?

可別小看這個問題,一堆人因為這樣吃上官司呢!

沒有代理權,自己從國外進口東西來賣,就是俗話說的「水貨」。但是依照著作權法的規定,針對那些有著作權的東西,如果沒有得到原廠的同意,即使在國外買的,也不可以拿到別的國家去賣。

所以,像是CD、海報、書因為有著作權,是禁止賣水貨喔!很多大廠專門網路上告這些不懂法律的市井小民,可別傻傻成為代宰羔羊。

但是像衣服、糖果餅乾這些東西,上面也有印韓國廠商的LOGO,賣這些東西會違法嗎?

目前多數認為,雖然這些LOGO圖案有著作權,可是消費者買這些東西不是只為了買這些圖案,所以不會違法。

簡單來說,賣書、海報、CD、電腦程式的水貨會違法,但如果是賣包包、衣服等不會違法 (但是廠商還是可能告你... )

除此之外,進口外國手機來賣,因為這些通訊設備沒有經過檢測,所以賣這個也是違法呢!

賣水貨好賺,但是不是沒有法律風險喔!

文章標籤

推薦新北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